阴阳的相对性

  阴阳属性虽有规定性,但对于具体事物和现象来说,其阴阳属性又是相对的、可变的。这种相对性指事物阴阳属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
  其,阴阳属性随比较对象而变。事物的阴阳属性通过对立双方比较而划分。若比较的对象发生了改变,事物的阴阳属性可随之发生改变。如90℃与50℃的水,90℃属阳,50℃属阴;而50℃与10℃相比较,则50℃属阳,10℃属阴。人体内六腑与五脏分阴阳,六腑主传泻水谷属阳,五脏主内藏精气属阴;六腑与四肢比较,则六腑居内为阴,四肢在外为阳。随着划分的前提和依据改变,事物的阴阳属性可随之变化。随着划分的前提和依据改变,事物的阴阳属性可随之变化。

  其二,阴阳之中复有阴阳,即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阴阳的可分性。阴阳双方的任何一方又可以再分阴阳,如昼为阳,夜为阴。白昼的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,则上午为阳中之阳,下午为阳中之阴;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,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,后半夜为阴中之阳。人体五脏分阴阳,心肺在上为阳,肝肾在下为阴。心与肺相对而言,心为阳中之阳,肺为阳中之阴;肝与肾相对,肾为阴中之阴,肝为阴中之阳。每一脏又各有阴阳,如心阴、心阳,肝阴、肝阳等。事物这种既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现象,在自然界是无穷无尽的。即中医学所说的“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”,阴阳之中再分阴阳。《素问·阴阳离合论》说:“阴阳者,数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数之可千,推之可万。万之大,不可胜数,然其要一也。”

  其,阴阳属性可以互相转化。在一定条件下,事物的阴阳属性可以发生相互转化,阴可以转化为阳,阳也可以转化为阴。如寒证和热证的转化:属阴的寒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属阳的热证;属阳的热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属阴的寒证。病变的寒热性质发生变化,其证候的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。